天津公积金政策打补丁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的通知》,对原有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核心内容是调整套数核定标准,只要名下无房,即可以按照首套房办理公积金贷款。
2、法律依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22〕3号),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2027年5月26日废止。
3、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天津公积金贷款今日起执行新规
天津公积金贷款今日起执行新规 5月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执行新规。据了解,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5月非公开发布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的通知》,明确自5月起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在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合并计算。此前,天津针对商贷出台了“认房不认贷”政策,本次公积金贷款也开始执行“认房不认贷”。
继商贷取消“认房又认贷”后,天津公积金贷款也开始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贷款更规范。此次地区住房公积金新规中,规范了借款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一年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从公积金贷款业务而言,对贷款申请时间进行了修订,从以前的购房五年内可申请调整为现在购房一年内。
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政策于2022年5月8日执行。5月27日,公积金首套最高贷款调整为80万,二套仍为40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年10月1日以前发放的1年期以上首套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不过同样,也有限制,要求总共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能超过购房首付的金额,也不能超过合同签订当月公积金余额总额。比如你买的房总价150万,首付50万,那么你和你的配偶及双方父母最多只能一次性提取50万的公积金。
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